数据科技伦理法律化问题探究

被引: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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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黎四奇
机构
[1] 湖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数据科技; 伦理风险; 法律; 伦理法律化;
D O I
10.14111/j.cnki.zgfx.20220721.007
中图分类号
G301 [科学学]; G203 [信息资源及其管理]; D923 [民法];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1204 ; 1402 ; 030105 ;
摘要
人类已在事实上步入一个无物不数据与无物不互联的时代。数字经济、数字社会与数字人生已成为这个时代的技术特征。技术、网络、数据、平台等不仅革新社会治理、经济发展的模式,而且也正在重塑人们对自己及对世界的认知观念。创新的本质是突破,数据科技在促进创新的同时,也对自由、平等、安全、和谐等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冲击。新技术正使人类面临严峻的风险社会危机。伦理是人类共生共存的底线。数据科技治理中,除认真对待法律外,还必须从科技研发、推广与使用等环节系统性地植入伦理规则,使伦理成为法律创新的指南针,从而实现法律与伦理的有效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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