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意志视野下的法教义学——法律方法的用途与误用

被引:9
作者
丁晓东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法教义学; 法律方法; 人民意志; 民主集中制; 理性;
D O I
10.15984/j.cnki.1005-9512.2019.07.006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当前中国学界将法教义学视为一种综合性的法律方法,但缺乏具体性的学术探讨。从法律推理、法律解释等角度进行多维度分析可以看出,法教义学在价值判断和方法论层面并无太多特殊性,然而,法教义学可以作为拓展经验边界和提升理性讨论的载体,使得法律人能够比非专业性人士具有更为体系化和复杂化的思维可能。在现代民主社会,法律人应当一方面保持自觉与审慎,在价值层面以人民意志为基础,通过法教义学将人民意志最终内化为法律共同体的一部分,另一方面通过法教义学来规制和提升人民意志,从而实现民主与法治的辩证与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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