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预防性立法:罪型图谱和法治危机消解

被引:34
作者
姜敏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外国与比较刑法研究中心
关键词
预防性立法; 前瞻性预防责任; 预防型犯罪; 轻刑化;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应正确界定刑法预防性立法的概念,并以此为据理清预防性立法的规范图谱和其禁止行为的类型。预防型犯罪是立法者分配前瞻性预防责任的载体,其简化了归责要素,实现了责任范式的伦理性革新。传统刑法理念不能化约当代刑法之使命,预防性立法拓展刑事责任的时空范畴无疑具有积极价值。预防性立法朝前的属性和拟防止严重后果的虚化,使其并无固定的终点。尤其是关联性行为范畴的过度扩大会使预防型犯罪的版图延展,刑罚量的不当配置会使罪刑不均衡,由此诱发法治危机。应从"罪"和"刑"两个维度消解法治隐忧,即预防性立法只应把具有重大的不可容风险的关联行为予以犯罪化,且应以对此和对拟阻止的严重实害结果有预见可能性为前提;在配置法定刑时,应践行轻刑化原则以防止刑罚之非正义。
引用
收藏
页码:176 / 188
页数:13
相关论文
共 31 条
[3]   刑法预防性立法问题及解决途径 [J].
王利宾 .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 39 (06) :49-55
[4]   预防刑法的合理性及限度 [J].
王良顺 .
法商研究, 2019, 36 (06) :52-63
[5]   新时代刑法发展的基本立场 [J].
孙国祥 .
法学家, 2019, (06) :1-14+191
[6]   间接危害行为犯罪化一般限制原则研究 [J].
姜敏 .
政治与法律, 2019, (05) :96-108
[7]   罪刑关系的新进展及未来发展趋势——以我国晚近刑事立法为基础的分析 [J].
王志祥 ;
臧蒙 .
人民检察, 2017, (21) :5-9
[8]   刑法反恐立法的边界研究 [J].
姜敏 .
政法论坛, 2017, 35 (05) :79-93
[9]   论累积犯的法理——以污染环境罪为中心 [J].
张志钢 .
环球法律评论, 2017, 39 (02) :162-178
[10]   危险驾驶行为犯罪化研究——从间接危害行为的视角 [J].
姜敏 .
现代法学, 2016, 38 (06) :134-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