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积极刑法观正当性危机的有效立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生物安全犯罪立法总置评

被引:66
作者
刘艳红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
基金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一)》; 积极刑法观; 消极刑法观; 生物安全犯罪;
D O I
10.15984/j.cnki.1005-9512.2021.07.002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刑事立法活跃化不仅带来了刑法条文增量与刑法知识体系更新,也伴随着积极刑法观的跃升与消极刑法观的沉寂。受积极刑法观的驱动并顺应前置法的修改完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生物安全犯罪立法进行了调整,以及时有效应对生物安全风险。刑法通过修改旧罪,增加规制内容与保护对象,在既有生物安全犯罪框架下实现了处罚的扩大化。刑法通过增设新罪,增加侵害方式与行为类型,将严重危害人类遗传资源安全、非法利用生物技术、非法处置外来入侵物种等行为犯罪化。无论是修改旧罪还是增设新罪,《刑法修正案(十一)》生物安全犯罪立法都是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基础的理性的积极预防,这些立法兼具预防性与回应性,既能类型化地预防潜在的生物安全风险,又填补了既往生物安全犯罪的立法漏洞,有效化解了积极刑法观的正当性危机。
引用
收藏
页码:18 / 34
页数:17
相关论文
共 41 条
[1]  
公共卫生刑事法治保障如何强化.[N].朱宁宁;.法制日报.2020,
[2]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亮相.[N].荆龙;.人民法院报.2020,
[3]  
聚焦“基因编辑婴儿”案件.[N].王攀;肖思思;周颖;.人民日报.2019,
[4]  
生物安全发展报告.[M].中国科学院武汉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生物安全战略研究中心.科学出版社.2020,
[5]  
刑法总论.[M].高桥则夫.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0,
[6]  
行政法原论.[M].周佑勇.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
[7]  
刑法总论教科书.[M].金霍伊泽尔.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
[8]  
德国刑法学.[M].希尔根多夫.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
[9]  
过罪化及刑法的限制.[M].胡萨克.中国法制出版社.2015,
[10]  
论道德与立法的原则.[M].(英) 边沁 (Bentham;J.) ; 著.陕西人民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