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管制规范对侵权责任的影响

被引:2
作者
焦艳玲
机构
[1] 天津医科大学医学人文学院
关键词
管制规范; 保护他人之法律; 侵权责任; 过错; 无过错侵权;
D O I
10.16494/j.cnki.1002-3933.2017.04.006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公私法的融合趋势要求作为公法的管制规范与作为私法的侵权法能够相互衔接形成联动态势,在此背景下管制规范以"保护他人之法律"进入到侵权法,通过对"过错的认定"发挥作用进而对侵权责任施加影响。违反或者遵守管制规范要么可以直接认定过错的有无,要么可以推定过错的有无,要么仅仅充当过错有无的证明。然而对于无过错侵权类型而言,除非有特别规定,否则违反或者遵守管制规范对于侵权责任的承担不生影响。在产品侵权等可以兼而适用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场合,应否认管制规范对侵权责任可以发生影响,否则便会使已经确立的无过错责任向过错责任复归。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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