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视野下职务发明权属制度的经验与启示

被引:8
作者
曾莉
付雪旻
机构
[1] 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知识产权学院
关键词
职务发明; 权利归属; 物质技术条件; 普通性; 特殊性;
D O I
10.19685/j.cnki.cn11-2922/n.2021.01.006
中图分类号
D923.42 [专利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健全的职务发明权属制度对平衡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利益、助推科技成果转化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而现阶段,《专利法》第6条关于利用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权属分配并不完善。探索并比较美法德职务发明权属变迁,借鉴其优秀经验,创新性的从形式逻辑学视角解读物质技术条件的内涵和外延,提出将物质技术条件分为特殊性和普通性两类,规定对于利用雇主特殊性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专利权归雇主享有,雇员获得奖酬;对于利用雇主普通性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雇员享有专利权;如提供的普通资源对发明起到重要作用,雇主可获得相应的补偿费或享有优先受让权。这为完善我国《专利法》规定提供了解决之道。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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