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移除”规则适用于专利领域的理论困境及其破解

被引:12
作者
刘建臣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关键词
通知—移除; 网络服务提供者; 专利侵权; 反通知—恢复; 电子商务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42 [专利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民法典侵权责任分编》正值编纂,《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亦通过在即,但二者对"通知—移除"规则可否适用于专利领域观点有异。争议体现的理论困境为,如何在网络平台缺乏复杂专利侵权判断能力的前提下,将该规则适用于专利领域。破解该困境的路径在于,检讨该规则的适用是否契合网络平台责任条款的价值取向,并综合考虑专利权的支配效力、网络侵权的特殊性以及控制网络侵权后果的最有效率方式等因素,通过注意义务理论将该规则在侵权法上予以定位。分析过程中应保持对比较法的关注及其趋势的把握,并意识到否定该规则适用于专利领域既与法律价值取向相悖,又系对专利权不当限制。在尊重法律价值取向、总结和反思司法实践的经验以及与《电子商务法》相协调适用的基础上,宜引入"反通知—恢复"的配套制度。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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