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查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被引: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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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万毅
陈大鹏
机构
[1]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初查; 正式侦查; 任意侦查; 强制侦查;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初查是在立案之前对案件线索进行初步的筛选和过滤,以判断是否达到立案条件,并为正式侦查作准备的调查活动,它已成为刑事办案中不可或缺的前置程序。初查属于任意侦查的范畴,因此,"法无规定得行使,法有规定更得行使";立案仅是强制侦查的启动要件,并非任意侦查的启动要件,因此初查可以先于立案而进行。在初查中,可以采取询问、同意搜查、同意扣押和调取证据材料等各种任意侦查措施,但不得采用可能强制性干预当事人重要权益的侦查手段,也不得在初查中采用行政调查手段。基于初查程序的合法性,初查中所获的证据,不论是实物证据,还是言词证据,均自始即具有证据能力,无须经过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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