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跨境流动之国际投资协定例外条款的规制

被引:25
作者
张倩雯
机构
[1] 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
关键词
数据跨境流动; 国际投资协定; 一般例外; 根本安全利益例外; 数据安全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96.4 [国际投资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9 ; 030206 ; 030609 ;
摘要
为了确保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保护个人隐私,各国纷纷采取措施规制数据跨境流动,这些措施可能损害外国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而违反东道国承担的国际投资协定义务。对此,东道国可能援引国际投资协定中的一般例外和根本安全利益例外条款来合法规制数据的跨境流动。东道国采取的规制措施是否为了保护该国的社会公共秩序应当结合国内立法具体考察,是否为了维护社会公共道德则因该国的社会背景、文化历史、政治政策等因素而异。在认定国家为维护其根本安全利益而规制数据跨境流动行为的合法性时,仲裁庭应当限定根本安全利益的范围,限制根本安全利益例外条款的自裁性,充分考量各国的数据分类制度。制定符合我国利益的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具有现实紧迫性,在完善国际投资协定例外条款时,应当兼顾数据跨境流动中的安全因素,促进外国数字企业在我国投资和保护我国数字企业的海外投资利益,做好我国数据安全立法与国际投资协定例外条款构建的对接。
引用
收藏
页码:90 / 102
页数:13
相关论文
共 23 条
[1]   跨境数据流动中的国际贸易规则:规制、兼容与发展 [J].
时业伟 .
比较法研究, 2020, (04) :173-184
[2]   数据本地化措施之国际投资协定合规性与中国因应 [J].
张倩雯 .
法商研究, 2020, 37 (02) :85-98
[4]   东西方文化的人性观差异及其对道德认知的影响 [J].
吴言动 ;
王非 ;
彭凯平 .
心理学探新, 2019, 39 (01) :34-39
[5]   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革新与国家的“回归” [J].
朱明新 .
国际法研究, 2018, (04) :16-30
[6]   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国际格局及中国应对 [J].
许多奇 .
法学论坛, 2018, 33 (03) :130-137
[7]   数据本地化措施的贸易规制问题研究 [J].
彭岳 .
环球法律评论, 2018, 40 (02) :178-192
[9]   论国际投资仲裁中非排除措施“必要性”的审查 [J].
银红武 .
现代法学, 2016, 38 (04) :144-155
[10]   国际法的人本化趋势与国际投资法的革新 [J].
刘笋 .
法学研究, 2011, 33 (04) :196-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