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29 条
论罪名生成的方法
被引:17
|作者:
晋涛
机构:
[1] 南开大学法学院
来源:
关键词:
罪名生成;
一条(款)一罪名;
罪状;
行为类型;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D O I:
10.15984/j.cnki.1005-9512.2018.03.010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罪名个数通常应以法条为基本单位,一条(款)一罪名是基本类型,一条(款)数罪名和数条一罪名是例外。罪名与行为类型存在对应关系,有些司法罪名引发质疑就是因为误解了立法规定的行为类型。罪名用语通常取材于罪状,引用罪名、截取罪名和借鉴罪名划分依据是罪名用语对罪状的依赖关系。其中,截取罪名易出现偏离文本、抓错实质的问题。罪名的体系性意味着既要协调好罪名间的关系,也要兼顾整体罪名群的特点。协调性的操作要求结构的一致、用语的统一、内容的呼应。罪名的生成应在科学方法引导下展开,如此才能实现罪名的概括、准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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