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的理解与适用

被引:3
作者
宋丹
机构
[1]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关键词
罪名; 罪状; 刑法; 刑法修正案; 强制猥亵罪; 间谍犯罪; 犯罪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正>2015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以下简称《罪名补充规定(六)》),自2015年11月1日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九)》)同步施行。根据刑法的修改确定罪名,对于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准确认定犯罪性质、适当量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便于各级公检法机关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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