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模式的转型——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

被引: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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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樊崇义
机构
[1] 北京师范大学
[2]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3]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
关键词
从宽制度; 刑诉法; 刑事诉讼模式; 《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 值班律师;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2019年10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以下简称"两高三部")印发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继我国2018年10月26日刑事诉讼法修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入刑诉法后第一个关于适用该制度的重要司法解释。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刑诉法公布之日即生效,与以往不同的是,该制度没有预备期限,执行中也没有一个磨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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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 [1] 刑事诉讼法第201条规定的合理性[N]. 朱孝清.检察日报. 2019 (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