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之“不正当利益”认定中的疑难问题

被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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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鲁建武
覃俊
机构
[1]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不正当利益; 行贿犯罪; 合法利益; 应得利益; 法律利益; 贿赂罪; 行贿罪; 非法利益;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6.3 [检察院]; D924.392 [贪污贿赂罪];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根据统计,2012年行贿案件占贿赂案件总数的22.2%,2013年占23.4%,明显低于受贿案件数。这种现象与立法有关行贿罪"不正当利益"的规定较为模糊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笔者拟就此略陈管见以求教于方家。一、不正当利益的形态划分对利益进行合理的分类,是准确认定"不正当利益"的基础和前提。根据利益的合法与否,可以将利益分为合法利益和非法利益;按照利益被获得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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