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上的人格尊严:一个中国语境下的诠释

被引:11
作者
马平
机构
[1]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关键词
人格尊严; 宪法; 人的尊严; 基本权利体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如果有什么权利能够成为其他权利的基础,并且还是"凡权利必有界限"的例外,那这个权利就是人格尊严。在我国语境下,人格尊严规范作为宪法基本权利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宪法教义学上的准确界定不同于"人的尊严",也远非民事法律中的人格权所能完全涵摄。作为带有原则性质的基本权利,人格尊严规范为实在法秩序中的其他权利提供基础,这一基础也正是宪法中可辩识的个体人之人性化的集中体现。同时,人格尊严规范也为其他新型权利的证立保留了宪法教义学上的入口,这使宪法中的权利体系保持开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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