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协动主义的风险及批判——兼论当代德国民事诉讼基本走向

被引:25
作者
任重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德国民事诉讼; 协动主义; 职权探知主义; 辩论主义;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51.6 []; DD915 [];
学科分类号
0301 ; 03 ;
摘要
德国民事诉讼是比较民事诉讼研究的重要部门。对当代德国民事诉讼基本走向的总结和判断构成具体制度比较的背景性知识,进而影响其可靠性和有效性。对此,关于协动主义的理解和判断有决定意义:协动主义是否得以成为有别于辩论主义和职权探知主义的新选择,使其能够克服两种基本模式的弊端和缺陷?在我国,肯定说和否定说都以协动主义在德国的发展为例,却得出了彼此相反的结论。经过比较研究,协动主义在德国并未取得成功,它的主张从未成为通说,更不可能代替辩论主义。为了避免转向职权探知主义的风险,德国通说认为应当在修正辩论主义的意义上理解协动主义。这也是中德民事诉讼相关比较研究应当遵循的前提和基础。
引用
收藏
页码:111 / 119
页数:9
相关论文
共 12 条
[1]   民事诉讼真实义务边界问题研究 [J].
任重 .
比较法研究, 2012, (05) :146-154
[2]   反思“协动主义” [J].
王次宝 .
清华法学, 2010, 4 (01) :116-127
[3]   民事诉讼模式论:争鸣与选择 [J].
韩波 .
当代法学, 2009, 23 (05) :133-148
[4]   走向中和的民事诉讼模式论 协同主义诉讼模式在我国的构建 [J].
洪德琨 .
法律适用, 2009, (05) :48-51
[5]   协同主义民事诉讼模式的建立与和谐司法的实现——以证据收集为中心 [J].
奚玮 .
河北法学, 2008, (03) :138-142
[6]   辩论主义与协同主义的思辩——以德、日民事诉讼为中心 [J].
吴杰 .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2008, (01) :103-109
[7]   构建协同主义的民事诉讼模式 [J].
肖建华 .
政法论坛, 2006, (05) :29-32
[8]   协同主义诉讼模式: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新选择 [J].
张珉 .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05, (06) :126-132
[9]   辩论主义的嬗变与协同主义的兴起 [J].
唐力 .
现代法学, 2005, (06) :80-87
[10]   试论辩论主义的新发展——协同主义 [J].
张珉 .
新疆社会科学, 2004, (06) :7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