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34 条
表见代理本人归责性要件的反思与重构
被引:45
作者:
冉克平
机构:
[1]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表见代理;
权利外观责任;
可归责性;
合理信赖;
D O I:
10.16290/j.cnki.1674-5205.2016.01.008
中图分类号:
D923.6 [合同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以被代理人的可归责性作为表见代理独立构成要件的"双重要件说",系以德国的权利外观责任为基础,存在体系上的矛盾以及难以认定的弊端。我国《合同法》第49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文义并不包括本人归责性,司法实践也不以本人归责性作为表见代理的独立构成要件。借鉴法国法上的表见理论,将本人与外观事实之间的关联性内置于相对人"合理信赖"的因素,以由此形成的"新单一要件说"来阐释我国现行表见代理的规范,更符合立法目的以及司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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