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冷冻胚胎的法律性质及处置原则——以宜兴冷冻胚胎继承案为切入点

被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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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坤 [1 ]
夏吟兰 [2 ,3 ,4 ]
机构
[1]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2]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
[3]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研究会
[4] 中国法学会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
关键词
冷冻胚胎; 法律性质; 特别尊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0.5 [解释、案例];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本文以2014年宜兴冷冻胚胎继承案的出现为背景和契机,从该案件中提出了两个需要解决的问题:第一,冷冻胚胎的法律性质;第二,冷冻胚胎处置中的规范原则。为了解释上述问题,笔者在介绍主要学说的基础上,从冷冻胚胎的生物性质,道德地位,社会和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法律制度本身包容性和体系性出发,对主体说、客体说和折中说进行分析,认为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冷冻胚胎的性质是物,但应受到法律的特别尊重,即对其处置方式做出特别限制。在定性的基础上,结合各国的具体实践,笔者为其处置列出了三项原则,即特别尊重、最后合意和利益衡量原则,并对于这三项原则的细节化适用做了简明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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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Divorce and the Disposition of Frozen Embryos .2 Mark C.Haut. Hofstra Law Revie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