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伦理变迁:从传统社会到大数据时代

被引: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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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键
机构
[1] 上海社会科学院软实力研究中心
关键词
大数据; 公共管理; 秩序; 正义;
D O I
10.19735/j.issn.1006-0863.2019.06.13
中图分类号
D035 [国家行政管理];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1 ;
摘要
自古以来,无论是管理还是治理,大致存在着两种伦理取向,一种是以公共秩序为道德标准的伦理取向,另一种是以公共利益为道德标准的伦理取向。前者强调秩序,后者强调正义。从中国古代行政管理、科举制度时期的行政管理到民主化浪潮冲击之下的行政管理,这三种类型的行政管理都是把秩序作为价值诉求的,只是方式方法有些不同。前二者是为了维护"大一统"的天下主义秩序,而在民主浪潮冲击之下为了秩序而采取的"维稳"措施和为了民主而追求的正义价值,二者之间也很难达到平衡。要么是为了秩序而忽视正义,要么是因为正义超出了秩序所规定的边界而受到秩序的挤压。大数据嵌入到新公共管理之中更加强调公共性和社会性,因而需要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融合来来彰显新公共管理的秩序与正义双重的价值诉求。遗憾的是,由于私利伦理与公利伦理之前的矛盾无法克服,最终使大数据技术下的公共管理在正义的诉求上也陷入一时难以克服的悖论之中。这恰恰为未来深入研究大数据技术条件下的公共管理留下了更大的空间。大数据技术能否最终成为公共管理跳出秩序与正义陷阱的动力,取决于人类对技术的驾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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