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百年变迁

被引:29
作者
张新宝 [1 ]
张红 [2 ]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民法史; 民法典; 社会主义法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D929 [中国法制史];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030102 ;
摘要
中国民法百年,历经自清末到新中国成立、新中国成立以后30年以及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三个重要的发展阶段。在第一阶段,民法使统治者对待法律的观念实现了从"救亡图存"到"立法治国"的转变;在第二阶段,由于制定民法典经济基础不具备,民法典无法出台;在第三阶段,民法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与基本保障的地位被确立,执政者对民法逐渐认可,单行民法逐步制定,民法典之轮廓出现。展望未来,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标志,民法典的制定仍然任重道远。民法典的出台,需要全民族法治共识的形成和政治家的坚定决心。
引用
收藏
页码:67 / 78+222 +222
页数:13
相关论文
共 30 条
[2]   中国民法和民法学的现状与展望 [J].
张新宝 .
法学评论, 2011, 29 (03) :102-108
[3]   从“照着讲”到“接着讲” [J].
王轶 .
法学论坛, 2011, 26 (02) :34-37
[4]   中国民事立法的成就与展望 [J].
王利明 .
法学家, 2009, (05) :17-19
[5]   与改革开放同行的民法学——中国民法学30年的回顾与展望 [J].
王利明 ;
周友军 .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9, 49 (01) :84-92+160
[6]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民法 [J].
王利明 ;
易军 .
中国社会科学, 2008, (06) :134-147+207
[7]   中国近现代继受西方民法的效果评述 [J].
孙宪忠 .
中国法学, 2006, (03) :166-174
[8]   民国《民律草案》评析 [J].
张生 .
江西社会科学, 2005, (08) :60-64
[9]   中国移植苏联民法模式考 [J].
李秀清 .
中国社会科学, 2002, (05) :125-141+206
[10]   从近代民法到现代民法——二十世纪民法回顾 [J].
梁慧星 .
中外法学, 1997, (02) :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