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数据流动治理的中国方案——以《数据安全法(草案)》为视角

被引:6
|
作者
陈家宁
张建文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关键词
跨境数据流动; 隐私盾协议; 数据分级分类; 《全球数据安全倡议》;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摘要
跨境数据流动已成为信息全球化的重要部分,各国都在加紧制定各自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则。欧盟以立法主导,力图推进单一数字市场;美国利用"长臂管辖"维持数字市场的信息优势;俄罗斯秉承严格的本地化政策,限制数据跨境流动。然而,全球跨境流动政策并不协调,存在数字霸权主义和本地化过严的问题。在此背景下,我国《数据安全法(草案)》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强调数据流动与国际合作,但仍未缓解我国数据本地化程度过高、国际治理参与度较低的问题。因此,应当在保障国家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建立跨境数据流动监管机构和多元化的数据分级分类标准,形成内外联动的跨境数据治理机制,同时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引领全球跨境数据流动的规则制定。
引用
收藏
页码:35 / 40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15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