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一般人格权的价值基础与表达方式

被引:15
作者
朱晓峰
机构
[1]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关键词
一般人格权; 其他人格利益; 人格尊严; 人格自由; 人身自由; 价值基础;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民法上的一般人格权以人格尊严、人格自由等法秩序内涵的基本价值为基础,这也决定了作为一般性条款的一般人格权在制度功能上具有极强的涵摄能力,可以有效缓解法的安定性与向社会生活开放二者之间的紧张关系。与民法上的这种功能预设相一致,一般人格权在民法典中的具体表述可以是"其他人格利益"而非必须采用"一般人格权"概念。当然,为使"其他人格利益"概念持续向社会生活开放,毋需在民法典中将其价值基础明确宣誓出来并限定在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内,而是应交给司法实践,由法官根据实践发展而在个案中综合考虑法秩序内涵的基本价值确定,从而维持法典外在体系的科学严谨性,实现内外在体系的融贯性。
引用
收藏
页码:60 / 71
页数:12
相关论文
共 45 条
[1]   孝道理念与民法典编纂 [J].
朱晓峰 .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9, 37 (01) :82-91
[3]   论大数据时代的个人数据权利 [J].
程啸 .
中国社会科学, 2018, (03) :102-122+207
[4]   论人格权一般条款的立法表达 [J].
房绍坤 ;
曹相见 .
江汉论坛, 2018, (01) :117-124
[5]   论宪法上的一般人格权及其对民法的影响 [J].
王锴 .
中国法学, 2017, (03) :102-121
[6]   走向共同体的权利观——近代以来法理学发展的一种考察 [J].
黄涛 .
财经法学, 2017, (03) :110-124
[7]   比较法视野下隐私保护机制的分歧与效果:以中德比较为例 [J].
朱晓峰 .
兰州学刊, 2016, (10) :137-144
[9]   再论人格权的民法表达 [J].
邹海林 .
比较法研究, 2016, (04) :1-17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格权法》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 [J].
杨立新 ;
扈艳 .
财经法学, 2016, (04) :3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