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产权的法律表达

被引:76
作者
刘文杰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
关键词
数据权; 数据生产者; 数据来源者; 访问权; 合理使用;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030105 ;
摘要
数据具有客观实在性、可确定性和作为劳动成果的财产属性,可以作为独立的交易客体进入市场流通,设立财产权性质的数据权因而具有正当性。为数据生产与交易提供充分激励,维系围绕数据生产加工所形成的社会分工合作和按劳分配格局,亦需要法定权利的设置。综合来看,将数据权初始配置给数据生产者最为合适。原始取得的数据权应为一种总括性权利而非分散性的权利束。国家政策文件中列举的数据产权类型重在揭示经济生活中数据生产和利用的不同形态,其在法律属性上则为数据权或从数据权中派生的权利。结合数据的电子形态和传播特性以及数据利用的方式特点,对数据权内容较为贴切的区分是访问权、复制权、使用权和处分权,并以访问权为数据权的首要权项。相应地,数据侵权规范的构建宜以保护权利人对数据访问的控制为中心。
引用
收藏
页码:36 / 53
页数:18
相关论文
共 33 条
[1]   商业秘密权益的客体与侵权判定 [J].
徐卓斌 .
中国应用法学, 2022, (05) :209-220
[2]   新数据观下的数据权属制度实践与思考 [J].
唐建国 .
法学杂志, 2022, 43 (05) :49-63
[3]   数据权益的权属判断与分类保护附视频 [J].
沙丽 .
人民司法, 2022, (23) :88-91
[4]   人工系统中数据–因素–算力–算法作用及相互关系研究 [J].
崔铁军 ;
李莎莎 .
智能系统学报, 2022, 17 (04) :772-779
[6]   数据要素的类型学、产权归属及其治理逻辑 [J].
严宇 ;
孟天广 .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 42 (02) :103-111
[7]   数据不正当竞争纠纷的司法实践与反思 [J].
仲春 ;
王政宇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 35 (01) :22-33
[8]   数据权属的逻辑结构与赋权边界——基于“公地悲剧”和“反公地悲剧”的视角 [J].
彭辉 .
比较法研究, 2022, (01) :101-115
[9]   联邦学习综述:概念、技术、应用与挑战 [J].
梁天恺 ;
曾碧 ;
陈光 .
计算机应用, 2022, 42 (12) :3651-3662
[10]   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对“接触加实质性相似”规则的制衡——论侵害著作权纠纷的裁判思路 [J].
张晓霞 ;
张嘉艺 .
知识产权, 2021, (12) :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