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产品召回的致力之点

被引:3
作者
琚磊 [1 ]
李勇 [2 ]
机构
[1]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关键词
产品召回; 缺陷产品; 信息收集处理系统; 快速召回方式; 产品召回保险制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8 [民事其他法权]; D922.29 [经济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030107 ;
摘要
完善产品召回需要从三方面努力:一是建立健全缺陷产品信息收集处理系统。政府应积极引导制造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加速建立与完善企业内部信息收集处理系统;同时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建立我国的伤害信息监测系统,对于在系统运作过程中表现优秀的个人与单位,要大力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二是引进快速召回方式。首先要明确适用快速召回方式的条件;其次要规范快速召回方式实施的具体步骤。三是完善产品召回保险制度。目前可行的办法是减收或免收保险公司开办产品召回保险业务的税费,允许制造企业将投保产品召回保险费用的一部分或全部计入企业的经营成本,积极引导我国制造企业投保产品召回保险。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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