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背景下公民隐私保护的困境及其对策

被引:15
作者
张铤 [1 ]
程乐 [2 ]
机构
[1]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2] 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
关键词
大数据技术; 隐私权; 隐私保护;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D91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030103 ;
摘要
大数据技术在给人们带来价值和便利、增进社会进步与福祉的同时,也对公民隐私保护产生巨大挑战,导致公民隐私保护面临一系列现实难题。大数据技术自身存在安全缺陷、新技术条件下隐私保护伦理准则尚未达成以及个人隐私保护立法实践相对滞后是产生公民隐私保护困境的主要原因。对此,要通过加强大数据安全技术研发运用、构建大数据时代隐私保护伦理准则和完善个人隐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等系列对策,有效化解大数据时代公民隐私保护的困境。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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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大数据时代[M]. 浙江人民出版社 , 迈耶-舍恩伯格, 2012
[6]  
正义论[M].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美)罗尔斯(Rawls, 1988
[7]  
The Right to Privacy[J] . Harvard Law Review . 1890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