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的物

被引:32
作者
常鹏翱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关键词
民法; 物; 客体; 体系化;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民法中的物属于客体的范畴,是人之外具有财产属性的对象,这决定了它的一般构成要素。物的意义具有层次性,在物权法和债权法中分别遵循不同的构成标准,并能影响权利构造。如此错落有致的搭配,不仅使物在民法中自成系统,还使物与人、权利等其他系统产生有机关联,具有促进民法体系化的功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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