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29 条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公权说再论
被引:110
|作者:
巩固
机构:
[1]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来源:
关键词:
自然资源;
国家所有权;
公权;
私权;
主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1 [国家法、宪法];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030105 ;
摘要:
从宪法与民法之别、权利与权力之别以及宪法第9条的完整表述来看,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公权性确定无疑。作为国家对于公共资源的一种"公权性支配",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实质是对资源利用的"积极干预"权,内容在于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通过立法、行政和司法加以行使,并为这三种权力施加规范与限制。在实践层面,资源国家所有权只有衍生出以资源实际利用者为主体、以对资源物的合理利用为内容的私权性的"资源利用权",才能真正形成资源利用秩序。日常生活中在民法层面使用的"国家所有权"的本质是"公共法人所有权",其并非严谨的法律概念,其成立须一系列条件支撑,范围较窄,其与"宪法国家所有权"的区别是划分"国有私物"与"国有公物"的前提。资源国家所有权来源于主权但不等于主权,其为资源主权的积极行使创设权力载体和概念装置,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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