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物保护立法模式研究

被引:13
作者
柴荣 [1 ]
梁岩妍 [2 ]
机构
[1]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2] 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关键词
文物; 立法模式; 基本法; 单行法;
D O I
10.16152/j.cnki.xdxbsk.2016-01-012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世界各国存在三种文物保护立法模式,即分别立法式、综合立法式、统一立法式。综合立法模式较为适合我国现阶段的文物保护立法。我国文物保护立法选择综合立法式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我国应先制定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文物保护法》,再从不同的文物要素或者文物保护具体措施的视角出发制定单行法。国务院法制办于2015年12月28日就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新的《文物保护法》的出台指日可待,这对克服我国现有文物保护立法模式的不足,具有重要意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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