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必要性可行性的理论基础与我国立法完善——以英国立法为视角

被引:32
作者
于兆波
机构
[1]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立法; 必要性; 可行性;
D O I
10.16092/j.cnki.1001-618x.2014.11.006
中图分类号
D921 [国家法、宪法]; D922.1 [行政法]; D956.1 [];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0301 ;
摘要
立法必要性主要包括法律稳定性、客观规律性及人为可规制性、理论研究上的可储备性、舆论导向上的一致性等。立法可行性主要包括博弈基础上的平衡性、科学上的可评估性、立法后的可执行性、立法后的可司法性等。中英两国在立法必要性与可行性的规定上有所不同,我国《立法法》的修改应补充必要性与可行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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