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与物权变动之效力辨析

被引:2
作者
王淑华
机构
[1] 复旦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土地使用权转让; 债权合同; 物权变动;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土地使用权的移转需要具备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生效和土地使用权移转登记两个要件。债权合同的生效区别于物权变动的生效,有效的债权合同是物权变动的基础行为和法律上的原因。债权合同的效力区别于物权变动的效力,请求交付和办理物权变动登记属于债权合同的效力,因登记而发生土地使用权移转属于物权变动的效力。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投资开发限制规定的行为,不构成"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影响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生效,亦不应影响物权变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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