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法学:定位、范畴与方法——兼论面向数智未来的法学教育

被引:84
作者
胡铭
机构
[1] 浙江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
[2]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关键词
数字法学; 智慧司法; 法学教育; 数字法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G642 [教学理论、教学法];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40102 ; 030101 ;
摘要
数字法学是近年来兴起的数字技术和法学理论交叉的新领域,不仅是科技和法学的深度融合,而且是跨文理学科的新研究范式和新法治实践的全面整合。根据数字技术在其中的角色,数字法学的主要范畴可区分为对象论和工具论,对象论主要包括要素层、平台层和产出层,工具论侧重于数字技术赋能法学研究和法律适用两类场景。数字法学的主要方法可二分为围绕规范展开和数据建模驱动,前者通过解释或重构法律规范取得成果,后者主要以定义任务设计模型满足需求。数字法学将带来法学教育的变革,亟需培养文理兼修、面向数字智能未来的数字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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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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