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数据财产权的制度选择和经验借鉴——以欧盟《数据法》草案切入

被引:29
作者
司马航 [1 ,2 ]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2] 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创新与竞争研究所
关键词
欧盟《数据法》草案; 数据访问权; 数据财产权; 数据合同;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5 []; DD912.1 [];
学科分类号
0301 ; 03 ;
摘要
欧盟委员会于2022年2月23日公布的《数据法》提案为数据界权提供了数据访问权的开放使用思路。《数据法》草案的颁布以实施二十年的《数据库指令》、屡遭质疑的数据生产者权和促进公共数据共享的《数据治理法》为基础,从数据排他权限缩、数据访问权赋权和数据合同矫正三个主要方面切入,提出了便利欧洲单一市场构建和推进欧洲高度数据共享的产权方案及实现路径。赋权的数据保护模式在我国虽备受追捧,但在付诸实践的过程中却问题重重。结合我国产业现状,严格限制数据所有权的客体范围,并以数据访问权为数据所有权的权利限制制度,是有利于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建立的制度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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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07 / 124+128 +128
页数: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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