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权属:经济学与法学的双重视角

被引:80
作者
许可
机构
[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数据; 信息; 捕获规则; 关联规则;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0 [经济学]; D90-059 [其他];
学科分类号
0201 ; 030101 ;
摘要
数据是数字经济的关键生产要素,但现有法律制度并未充分回应这一新型的财产形式。随着数据财产权内部化成本的下降及收益的提升,明确数据财产权不仅符合经济学的分析,也与财产法的标准相符。而在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中,数据财产权应首先依循"捕获规则",分配给收集、处理数据的数据业者,继而再依据"关联规则",将与人格密切相关且界定清晰的"个人敏感数据"权利分配给数据主体,以弥补"捕获规则"之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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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财产法精解.[M].(美) 斯普兰克林; 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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