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理论因应时代发展需处理好五种关系

被引: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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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艳红 [1 ,2 ]
机构
[1] 东南大学法学院
[2] 东南大学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
关键词
刑法理论; 科技时代; 风险社会; 立法活性化; 法定犯; 民法典;
D O I
10.19404/j.cnki.dffx.20200226.003
中图分类号
D91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030609 ;
摘要
从刑法理论的视角审视当下我们所处时代是:以互联网科技为引领的科技时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及其副作用所引发的高风险社会时代;大量新型违法犯罪行为频发及不断进行犯罪化的带来刑事立法立法的活性化时代;犯罪形态在数量变化上由传统的自然犯占绝对优势演变为法定犯占绝对比重的时代;以及以民法典编纂为标志性事件的民法典时代。在此时代背景下,刑法理论如欲因应时代发展,需要处理好五种关系:科技时代传统刑法理论与新问题之间的关系;风险社会时代刑法安全治理与权利保障之间的关系;立法活性化时代刑事立法的"立改"与"废释"之间的关系;法定犯时代法定犯的不断扩容与罪刑法定原则底线坚守之间的关系;民法典时代公法(刑法)与私法(民法)之间融合的关系。刑法学的发展,只有不断寻找时代问题,充分体现时代特征,才能形成富有生命力的时代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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