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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经验与启示——基于浙江省义乌市的实践视角
被引:21
作者:
汪明进
[1
,2
]
赵兴泉
[2
]
黄娟
[3
]
机构:
[1] 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 浙江省重点培育智库/浙江省乡村振兴研究院
[3]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
来源:
关键词: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三权分置”;
资格权;
义乌市;
D O I:
10.13856/j.cn11-1097/s.2019.08.014
中图分类号:
F321.1 [土地问题];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5 ;
摘要:
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处理好农民与土地、政府与市场两大关系。放活农村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正是处理上述两大关系的关键性"切口"。本文立足于浙江省义乌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现实实践,明确提出应明晰宅基地权属,赋予宅基地更丰富的使用权权能,保障村民宅基地资格权,维护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权益,有效增加村集体和农民财产性收入,进而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能。最后,就加快推进完善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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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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