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赌协议的法律构造与定性观察

被引:66
作者
傅穹
机构
[1] 吉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私募股权投资; 对赌协议; 企业估值;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1.91 [企业法、公司法]; D923.6 [合同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030105 ;
摘要
对赌协议虽有赌博的字眼与表征,但与零和博弈的赌博存在本质的分歧与泾渭分明的界限。对赌协议是私法上财产自我估值机制的一种形式,是私募股权投资中常用的估值调整机制。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即可降低投资方的代理成本,又可降低融资方的融资成本。对赌协议作为一种非典型合同,与附生效条件合同貌合神离,可归结为射幸合同,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私募股权投资中对赌协议的运行不存在任何合法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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