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本位论——兼与封日贤同志商榷

被引: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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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成良
机构
[1] 吉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公民权利; 普遍意义; 个人本位; 公民权; 权利本位; 义务中心论; 法律角色;
D O I
10.14111/j.cnki.zgfx.1991.01.005
中图分类号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权利本位的基本含义是,义务来源于权利,义务服务于权利,义务从属于权利。权利本位的基本标志是,着眼于具有普遍意义的法律角色的权利。权利本位观与阶级分析的观点并无矛盾,同时它也不同于个人本位,而是相对于义务本位而言的一个观念。本文并回答了封曰贤同志的七条批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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