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思马克思的“人民”概念

被引: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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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培永
机构
[1]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键词
马克思; 人民; 人民主体; 卢梭; 黑格尔;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B0-0 [马克思主义哲学];
学科分类号
0305 ; 010101 ;
摘要
青年马克思在运用卢梭的人民主权学说驳斥黑格尔对君主国家的论证时,强调了人民在政治国家中的主体地位。但在黑格尔那里,人民其实也只是具有理想色彩的抽象理念,人民、人民主权以及民主制看似激进的政治主张其实并没有逃脱黑格尔的绝对理念逻辑。即使如此,马克思也没有放弃人民与民主的理念,而只是放弃了政治国家层面的超验预设,追求通过物质生产关系、社会形态的改变实现人民的真正出场。今天重新理解人民这一概念,不能将其看作经验现实观察的结果,它有一个历史生成并出场的过程,蕴含着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理想与追求,本身具有积极的价值意蕴,这是其他主体话语包括公民、阶级、市民、个体话语所不能取代的。人民作为政治主体地位的现实呈现依然是值得奋斗的目标,应积极促成人民所蕴含的政治理想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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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 条
  • [1] 社会契约论[M]. 商务印书馆 , (法) 卢梭 (Rousseau, 2011
  •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 人民出版社[马克思, 2002
  • [3] 毛泽东选集[M]. 人民出版社 , 毛泽东 著, 1991
  •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 人民出版社[德]马克思, 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