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以非羁押为原则,严格限制适用羁押措施。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地区尝试建立以观护基地为基础的审前非羁押支持体系,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适用非羁押措施的保证条件,协助对其进行监管并提供一定社会服务,以减少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审前羁押,促其顺利复归社会。调查显示,观护基地在减少审前羁押、刑罚宽缓化、帮助复归社会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并促成办案人员观念和认识上的改变。建立和完善以观护基地为基础的审前非羁押支持体系,应当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观护基地的职能定位,厘清观护基地与办案机关的关系,平衡观护基地的权利与义务,落实观护前的风险评估和观护期间对未成年人的有效监管,改革办案机关有关业务考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