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与出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法治进阶

被引: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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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新力 [1 ,2 ]
机构
[1]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 国家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关键词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行政许可; 法治社会; 机制;
D O I
10.15944/j.cnki.33-1010/d.2016.03.001
中图分类号
D630 [国家机关工作与人事管理];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入深水区的当下,法治化成为破解"天花板效应"的必要条件。审批制度改革的法治化是一个包含了立法、法律实施、程序设计和责任机制的系统工程。立法和必要的法制调适是基础,为此需要管控部门立法新设审批事项、实现审批大类下各法律概念的逻辑统一、推进"先行先试"以增强法制调适。同时,行政许可法实施机制的强化亦为关键,需要加强部门间横向协调,强化法律解释权、变更撤销权的运用,建立许可"立、改、废"评估机制。而"法治社会"的基础制度建设本身即构成改革的土壤,为此需以法律制度促进和培育社会组织的成长,以法治手段培育和规范中介机构。最后,从"内部控制"到"外部责任化"的切换,包括引入"开放式决策"和外部监督,则是解决改革动力不平衡、压力不足问题的重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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