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的社会功能及其补偿依据

被引:18
作者
李国健 [1 ]
韩立民 [2 ]
机构
[1] 山东农业大学
[2] 中国海洋大学
关键词
城市近郊; 失地农民; 征地补偿;
D O I
10.14112/j.cnki.37-1053/c.2007.01.015
中图分类号
F301 [土地经济学];
学科分类号
082802 ; 1204 ; 120405 ;
摘要
我国农村土地除了具有为人类提供食物的经济职能以外,还兼有就业岗位、收入来源和社会保障等社会职能。农村土地的社会功能对于不同的农民群体,土地的三项社会功能排序依其重要性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只有能够合理替代土地社会功能的补偿方案,才能保障失地农民生活质量和收入水平不下降,而这也是农民所乐意接受的补偿方案。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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