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侵害生命权之损害赔偿

被引:60
作者
姚辉
邱鹏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生命权; 损害赔偿; 继承主义; 固有损害主义;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对生命本身进行所谓的“命价赔偿”是比较古旧的生命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在21世纪的今天,重新提出“命价赔偿”,以同样遇难却获得不同赔偿来推断出“同命不同价”的结论,是一种误导。死亡赔偿制度所采法理基础有继承主义和固有损害主义之分。当前中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采用了一种“改良”了的继承主义。个中不太成功的改良被视为“城乡二元歧视”的又一体现,招致了所谓“同命不同赔”的责难,有待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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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4, (01) :25-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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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2003, (02) :5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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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1992, (04) :8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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