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行缓起诉制度

被引: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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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磊
机构
[1] 苏州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缓起诉; 除罪化; 一般预防; 特殊预防;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基于对传统报应刑罚观的反思,现代刑事政策发生了某些转向。在“两极化刑事政策”、社区矫正、保护被害人、“除罪化”等刑事理念的影响下,现代国家对于轻罪案件中被指控人的处遇问题作了重新审视。缓起诉制度时被指控人虽有“去犯罪标签”之功能,但其适用不当可能侵蚀法官保留原则、滋生检察官权力滥用,进而有损刑事司法的谦抑性。我国未来如果引入缓起诉制度,应当严格限定其适用条件,并设置必要的救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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