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工智能时代新闻伦理与法规的思考

被引:31
作者
许向东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关键词
人工智能; 新闻传播; 新闻伦理与法规; 数据保护;
D O I
10.16619/j.cnki.rmltxsqy.2018.24.006
中图分类号
G210.7 [新闻工作自动化、网络化];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50301 ; 030103 ;
摘要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新闻传播领域,在为传媒业带来变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伦理法规问题,如对数据的非法采集和过度分析,存在算法偏见,算法不透明,涉及隐私的数据保护缺位等。可以从法规建设、传媒应具备的责任意识和完善技术规避风险等角度探索解决问题的路径。算法在传媒业的应用凸显了技术理性的优势,但却忽略了价值理性所提倡的人的主导性和价值观,人机协同推进技术理性和价值理性的交融,有助于人工智能在新闻传播领域的健康发展。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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