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概念的私法性申辩

被引: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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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屈茂辉
张彪
机构
[1] 湖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法人; 公法; 私法; 本源; 法律概念;
D O I
10.16290/j.cnki.1674-5205.2015.05.008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法人概念最初为私法中的概念,公法中的法人概念系对民法中法人概念的借用,但二者指称的意义不同。私法与公法中两个指称意义不相同的法人概念并存,导致包括法人概念本身所具有的指称价值的丧失、法人概念体系化的矛盾和困难等体系构建上的问题。坚持法人概念的私法性在现行理论和制度体系之下更具可行性、更符合法律人格的相对性理论,应坚持法人概念私法性并在此前提下实现法律主体概念的体系化。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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