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公共领域下我国社会结构的嬗变

被引:7
作者
方曙光
机构
[1] 安徽淮南师范学院政法系
关键词
网络公共领域; 网络社会; 影子社会结构;
D O I
10.15944/j.cnki.33-1010/d.2012.03.006
中图分类号
C912 [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
学科分类号
1407 ;
摘要
在快捷、开放、平等的网络社会下,社会结构有公民—社会组织—政府(现实的社会结构),也开始具有网民—网络公共领域—网络政府(可以称为"影子社会结构"),这种现实的社会结构和"影子社会结构"交互运行的双重社会结构,构成了当前我国社会结构的现状。本文基于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在分析了这种双重社会结构功能的基础上,提出公民通过网络公共领域的建构,与政府的平等直接快捷的双向互动而建立的"影子社会结构",是公民话语权的真实表达,真正反映了社会大众的民意,有助于减缓社会矛盾,使得公民权益和国家的权威合法性得到实施和保障,从而最终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推动了社会的可持续稳定发展。同时针对这种双重社会结构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对策。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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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网络社会的崛起.[M].()曼纽尔·卡斯特(ManuelCastells)著;夏铸九;王志弘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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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历史理性批判文集.[M].[德]康德 著;何兆武 译.商务印书馆.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