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法理分析与法律构建

被引:11
作者
梁岩妍
薛晋锡
机构
[1] 北京师范大学
关键词
公共文化服务; 社会契约论; 人本主义; 公平性; 法律构建; 清偿顺序;
D O I
10.16494/j.cnki.1002-3933.2014.09.010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政府公共文化服务是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方面,我国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理论来源于西方社会契约论思潮和中国传统的人本思想。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核心是保持其公平性,即保持地区间平衡,以灵活方式满足不同地区的文化需求。我国政府应该主动关注公众的文化需求,确立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法律体系,对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与权责分工进行规制,采取多种方式对公共文化服务进行资金补给,构建完善的公民权利救济机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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