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行贿罪之思考

被引:54
|
作者
姜涛
机构
[1]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行贿罪; 受贿罪; 刑罚目的; 处罚几率; 处罚力度; 非罪化;
D O I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15.03.007
中图分类号
D924.392 [贪污贿赂罪];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从刑事政策学的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以"立法因果论"为依据拟加重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存在缺陷。就刑罚一般预防目标的实现而言,加大处罚力度不如提高处罚几率。在对行贿行为与受贿行为实行双罚制的情况下,行贿人与受贿人订立了"攻守同盟"是受贿罪被处罚几率低的主要原因。以"立法效果论"为依据将行贿行为非罪化会使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产生"囚徒困境",从而有助于提高处罚受贿罪的几率并达到预防受贿罪之目的。
引用
收藏
页码:63 / 71
页数:9
相关论文
共 12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