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土地与地上物关系中的分别主义与一体主义

被引:5
作者
段则美 [1 ]
孙毅 [2 ]
机构
[1]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管理系
[2]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土地; 地上物; 分别主义; 一体主义; 一体处分;
D O I
10.19563/j.cnki.sdzs.2007.06.012
中图分类号
D923.2 [物权];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我国刚刚通过的《物权法》对土地和地上物之间的关系,采取了分别主义的立法模式。然而,分别主义与一体主义、分别主义与一体处分原则关系如何,功能有何差异,各国立法上有何立法趋势,仍有必要在理论上加以阐明。文章在考察了几种主要的立法例之后,尝试着解答了以上问题,并认为,分别主义立法更具有活力。"一体处分"原则从某种意义上对"分别主义"进行了修正,使得"分别主义"在效果上和"一体主义"十分接近。但是,两者仍然有差别。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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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德国物权法.[M].(德)鲍尔(Baur);(德)施蒂尔纳(Sturner)著;张双根译;.法律出版社.2004,
[2]  
中国土地立法研究.[M].江平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