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监管与股价崩盘风险

被引: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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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乐 [1 ]
郑登津 [2 ]
机构
[1]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
[2] 不详
关键词
退市监管; 股价崩盘风险; 盈余管理; 双重差分方法;
D O I
10.19581/j.cnki.ciejournal.2016.12.005
中图分类号
F832.51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本文从公司股价崩盘风险这一视角来探讨退市监管的治理作用,以2012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的较之前更为严格的"退市新规"作为准自然实验,选取2010—2013年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双重差分方法控制内生性问题,研究发现:与退市新规实施之前相比,受退市新规影响的上市公司在退市新规之后其股价崩盘风险更低,表明退市监管能够降低股价崩盘风险。本文还发现,退市监管降低上市公司股价崩盘风险,主要是通过业绩提升而非信息披露操纵和盈余管理发挥作用。进一步研究发现,更低的企业代理成本、更好的信息透明度,以及更好的外部治理监督有助于更好地发挥退市监管降低股价崩盘风险的作用,最终有利于提高市场定价效率和企业价值。以上研究结果表明,更加严格的退市监管对提高上市公司的信息透明度、维持资本市场的良好运作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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