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的实施与供应链金融——来自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经验证据

被引:74
|
作者
江伟
姚文韬
机构
[1] 暨南大学会计学系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关键词
供应链金融; 动产; 应收账款质押; 客户集中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2 [物权]; F832.4 [信贷]; F274 [企业供销管理];
学科分类号
1201 ;
摘要
利用中国上市公司对质押贷款披露的独特数据,本文以2007年我国《物权法》的实施为切入点,具体从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角度研究了我国上市公司的供应链金融。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在2007年《物权法》实施之后,无论是国有还是民营上市公司,其利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行为都有所增强。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国有公司和所处地区金融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公司会更多的利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应收账款客户集中度会弱化公司利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行为,客户为民营性质的上市公司更容易获得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本文的研究不仅在供应链金融、债权人保护以及商业信用融资三个方面弥补了国内外现有研究的不足,而且对于完善我国《物权法》和更好的推广供应链金融服务,尤其在发挥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在解决我国企业融资难问题中的作用方面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引用
收藏
页码:141 / 154
页数:14
相关论文
共 28 条